2 月 1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 8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选定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这 16 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
受访专家指出,《通知》聚焦于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的基础,致力于推动构建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的有效机制。物流数据实现开放互联,不仅有助于提升物流企业的决策效率,还能在货物运输的各个环节实现降本增效,最终达成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目标。
物流数据开放互联,为降本增效赋能
物流成本在生产、流通与消费等各个环节都扮演着关键角色,是影响经济运行效率的核心因素之一。因此,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早在去年 11 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就已针对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做出相关规划,并设定目标:到 2027 年,努力将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 13.5% 左右。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向记者表示,数据的开放互联能够为物流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更为丰富的数据资源,有助于提升物流业的数字化水平,从而推动物流行业实现降本提质增效。
为了切实落实上述方案,同时聚焦解决物流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知》明确提出,要着力破除 “信息孤岛” 与 “数据烟囱” 现象,实现政府部门、相关企业以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互通。通过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与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
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公益性与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的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以此促进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切实推动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有效降低。
系统部署四方面重点任务
《通知》从四个关键方面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系统且全面的部署:
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
大力推进单证的可信流转、货物的全程追溯以及物流数据的标准化建设。围绕多式联运 “一单制”“一箱制” 的服务模式,打破海关、港口、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代、车队等多个领域的数据壁垒。依托物流枢纽运营主体、物流骨干企业、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商等多元化主体,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式联运数据市场化的开放互联及运营模式。
在朱克力看来,数据的开放互联是提升多式联运效能的关键所在。通过共享货运寄递数据、运单数据、结算数据、保险数据以及货运跟踪数据,能够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高效服务模式。
推动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
朱克力指出,物流、铁路、港口等环节的物流资源分别由不同政府部门监管、不同企业运营,数据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进而导致产业协同成本居高不下。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提出,要全力推进供应链上下游的数据交换与融通应用,打通制造业、商贸业等货主企业与政府部门、物流企业、铁路企业、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航空企业、货代企业等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通道,突破供应链各参与方在信息共享方面的瓶颈,实现物流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以及物流全程的精准追踪。
同时,为推动跨区域的物流、制造、商贸等产业实现联动发展,促进跨境物流通关效率显著提升,全程物流成本大幅降低。《通知》明确,试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使用。重点围绕航空、铁路等通道服务业务,推进服务产品信息、方位信息、场站能力信息等多维数据的联通,实现枢纽间的业务协同、规则联动与运行协作,充分发挥物流枢纽互联成网所带来的规模效应。
推动国际物流全程追踪和降本增效
《通知》提出,要积极探索跨境数据融合应用的具体实施路径。围绕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大通道,打通枢纽节点(港口 / 陆港 / 口岸)、海关、海事、货代、铁路企业、船公司、班列公司、机场公司、全球航运业务网络等业务系统的数据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