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券商获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情况
2024 年 12 月 24 日,国元证券、财达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城证券、广发证券这 7 家券商相继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复函,其自营业务获得许可,能够在我国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算上此前就已获批的券商,当下行业内总计已有 15 家券商的自营业务被允许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当中。
二、券商参与的意义及业务内涵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项借助市场机制来控制并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进而助力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政策工具,意义重大。对于券商而言,参与其中意味着要充当交易对手方,向市场提供国内外碳排放权品种现货的双向交易报价。
正如国泰君安证券副总裁、机构与交易业务委员会总裁罗东原所介绍的那样,碳排放权交易能够显著削减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很好地满足客户在诸如建仓、变现等方面的需求。其应用场景包含排放单位的履约交易、盈余配额的变现以及减排量的变现等多个方面。
一位熟悉碳市场的资管机构人士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资格不断扩容,这对于碳市场的整体发展、碳定价机制的完善以及推动实体经济朝着低碳转型方向迈进,都有着积极且深远的影响。此外,该人士还指出,从其观察来看,当下券商对碳资产回购交易、碳质押业务以及场外掉期等各类碳金融相关业务的参与热情颇高。
三、券商现阶段业务开展方向及实践情况
然而,鉴于目前券商尚无法直接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商道咨询首席专家、商道融绿董事长郭沛源在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分析称,短期内,那些获得业务资格的券商预计会将重点放在地方试点市场和自愿碳市场当中,通过多种创新方式积极开展 “首单” 业务,以此来打造自身的碳金融品牌,并不断积累相关经验。
从过往实践来看,此前已获得业务资格的券商在开创 “首单” 方面确实动力十足,并且积极参与并创设了多种多样的碳金融产品,像碳资产交易、碳资产交易回购、碳配额远期交易、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碳资产质押贷款风险缓释工具等等,可谓形式丰富。
就 2024 年以来的情况而言,具备业务资格的券商更是踊跃投身各地碳市场活动之中。例如在年初时,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达成了首批次 7 笔碳回购业务,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华宝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中金公司等多家券商均参与其中。再如 11 月初,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发布借碳交易业务细则后的首批借碳交易业务,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东方证券等券商也都是参与方。还有在 11 月末举办的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线上抵质押融资业务启动仪式上,国泰君安证券成为了首家碳资产处置交易合作方。
四、券商参与碳市场的角色、业务模式及动因
在业内人士看来,券商竞相追逐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业务资格,其背后的动因在于碳市场有望为它们带来新的业绩增长机会。据罗东原介绍,经过近些年的不断摸索与创新,当前券商在碳市场中主要扮演着四种角色,即信息和服务中介、交易中介、融资者以及产品提供方,并且已经发展出了五种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具体涵盖碳排放权交易、碳减排量购买交易、买断式回购交易、碳配额与减排量置换交易以及碳抵消 / 中和交易,其中碳排放权交易属于最为基础且主流的业务模式。
五、政策利好及全国碳市场现状与展望
值得一提的是,金融机构进入全国碳市场已不断有政策利好信号释放出来。
在 2024 年 10 月,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该文件提出,要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优化碳市场交易、清结算等制度安排,研究完善碳市场相关准入、交易、服务等技术规范,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与此同时,全国碳市场即将迎来首次扩围,这无疑又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全国碳市场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正式启动交易,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两个履约周期的配额交易与清缴工作,不过当前其仅覆盖电力行业,覆盖范围尚不完整。郭沛源也向记者指出,虽然我国已经建成了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按照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来计算),但累计交易金额相对偏低,资产流动性也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根据生态环境部在 2024 年 9 月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将于 2024 年年内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一旦纳入后,全国碳市场覆盖排放量将占到全国总量的六成左右。
仅从当前全国碳市场规模来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最新数据表明,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4 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为 1.84 万吨,成交额达 176.83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为 6.26 万吨,累计成交额为 426.02 亿元。
“全国碳市场的扩容,无论是碳排放权市场覆盖的行业扩容,还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券商扩容,对于碳市场发展、碳定价机制以及实体经济促进低碳转型,都有着积极且重要的意义。” 一位熟悉碳市场的资管机构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这样说道。
上述人士还表示,碳排放行业的扩容必然需要交易主体和机构数量的同步增加,如此才能吸引更多资金流入碳市场,进而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也有利于激活企业端的碳资产,为降碳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不过,郭沛源也提醒道,从长远角度来看,券商等金融机构在碳市场中能否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还取决于监管部门如何在碳市场的减排属性和金融属性之间把握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