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围绕创业投资的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全链条,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
《政策措施》的核心要点包括:
- 培育专业化创业投资机构:加大高新技术领域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的培育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市场化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推出更多股债混合型基金产品。
- 为关键核心技术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建立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的绿色通道。
- 支持上市公司并购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涵盖:
- 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加快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等参与创业投资,支持中小型机构提升发展水平,引导规范运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 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开发长期投资产品。
- 加强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 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拓宽退出渠道,提高发行审核质效,优化退出政策,支持发展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推进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 优化市场环境: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支持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投放。
《政策措施》的发布,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促进创业投资的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塑造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复制再试一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