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基础
资产负债表是基于会计等式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来编制的。这意味着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其来源要么是通过负债借入的资金,要么是所有者投入的权益资本以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累的留存收益等。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对企业在特定日期(通常是期末,如月末、季末、年末)的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分类、汇总和列示,以清晰展示企业在该时点的财务状况。
编制原则
- 持续经营原则:
- 含义:假定企业在可预见的未来会持续经营下去,而不是即将面临清算或停业。
- 作用:基于此原则,企业的资产将按照正常的经营用途和方式进行计价和分类。例如,固定资产会按照其预计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计提,而不是按照清算价值来计价。因为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会长期使用这些资产来开展经营活动,所以要根据其正常损耗情况逐步分摊成本。同样,负债也会按照正常的偿还期限和方式进行预计和列示。
- 会计分期原则:
- 含义:将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划分为等距的会计期间,如月度、季度、年度等,以便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 作用:资产负债表是在特定的会计期末编制的,它反映的是该期末这一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通过会计分期,能够使企业定期对自身财务状况进行总结和呈现,方便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方及时了解企业的阶段性财务情况。
- 货币计量原则:
- 含义:要求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所有的经济业务都要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和记录。
- 作用:只有将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转化为货币金额,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汇总和列示,从而清晰地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不过,这也意味着一些难以用货币准确计量的资源或事项,如企业的员工创造力、品牌影响力等,可能无法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
- 权责发生制原则:
- 含义: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而不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依据。
- 作用: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也遵循权责发生制。比如,企业销售商品但尚未收到货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应确认应收账款这一资产,因为企业已经拥有了收取货款的权利;同样,企业采购原材料但尚未支付货款,应确认应付账款这一负债,因为企业已经承担了支付货款的义务。权责发生制使得资产负债表能够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实际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情况。
- 历史成本原则:
- 含义:企业的各项资产通常按照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价,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资产价值一般也是基于其初始取得成本,除非有特定的会计政策允许进行调整。
- 作用: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可以保证资产计价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例如,企业购买一台设备花了 10 万元,在资产负债表中这台设备通常就会以 10 万元的初始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值)列示,这样投资者、债权人等可以根据这个客观的成本数据来评估企业的资产状况。
-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含义: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而不是仅仅依据其法律形式。
- 作用: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有些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可能与经济实质不一致。比如,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台设备,从法律形式上看,设备的所有权不属于企业,但从经济实质上讲,企业在租赁期内实际控制并使用这台设备,且承担了大部分与设备相关的风险和收益,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其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来列示,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基础是会计等式,而编制原则涵盖了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等方面,这些原则共同确保了资产负债表能够准确、客观地呈现企业在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